我们应该对Facebook和Google征税,以便他们改变自己的商业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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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今天的大科技是否像十年前的大钱一样危险?经济学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罗默似乎认为存在令人不安的相似之处。在“纽约时报”专栏文章中,罗默提倡对有针对性的数字广告销售收入征税,以检查“主导数字平台”的规模和能力,特别是Facebook和谷歌。 “我们的数字平台可能不会太大而不能倒闭,”他写道。 “但它们太大了,无法信任。”罗默的政策目标是推动这些公司远离广告驱动的商业模式的原罪,而罗默认为庇古税是一种比反托拉斯或其他方式更有效的减少规模和影响力的方法。规。他不喜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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